2019
七月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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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日证道】| 丙年常年期第十五主日证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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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读圣路加福音 10:25-37
有一个法学士起来,试探耶稣说: 「师傅,我应当做什么,才能获得永生?」 耶稣对他说:「法律上记载了什么?你是怎样读的?」他答说:「你应当全心、全灵、全力、全意爱上主,你的天主;并爱近人如你自己。」 耶稣向他说:「你答应的对,你这样做,必得生活。」 但是,他愿意显示自己理直,又对耶稣说:「毕竟谁是我的近人?」耶稣答说:「有一个人从耶路撒冷下来,到了耶里哥,遭遇了强盗;他们剥去他的衣服,并加以击伤,将他半死半活地丢下走了。正巧有一个司祭在那条路上下来,看了看他,便从旁边走过去。又有一个肋未人,也是一样;他到了那裡,看了看,也从旁边走过去。但有一个撒马黎雅人,路过他那里,一看见就动了怜悯的心,遂上前,在他的伤处注上油与酒,包扎好了,又扶他骑上自己的牲口,把他到带客店里,小心照料他。第二天,取出两个银钱交给店主说:请你小心看护他!不论馀外花费多少,等我回来时,必要补还你。你以为这三个人中,谁是那遭遇那强盗的者近人呢?」那人答说:「是怜悯他的那人。」耶稣遂给他说:「你去,也照样做吧!」 ——基督的福音 在本主日弥撒的《路加福音》裡,耶稣藉由一位法学士有关如何获得永生以及谁是我的近人的试探提问,而以旧约律法及「慈善的撒玛黎雅人」的比喻,来教导我们攸关永生与爱德的真义。耶稣的教导历久弥新,永远不会陈旧、落伍,尤其这个比喻更不会因时代的推移而被淘汰,因为其中含有永恆的真理,同时以非常优美的故事形式把人类的行为本质生动地勾画了出来。这位法学士提出这两个问题来试探耶稣,想必是要考验祂对律法知识的深度与权威性。他对耶稣发出第一个问题说:「我该做什麽,才能获得永生呢?」他要求这位伟大的导师告诉他,如何才能得到生命的永恆与成全,亦即生命的圆融与完整。耶稣的答覆通透试探者的心思,同时也极富技巧,祂使用了法学士在答覆他人谘询时所惯用的专业性术语,也就是「法律上记载的是什麽?你是怎麽读的呢?」这句反问句,去迫使法学士不得不退到被动地位,并只好老老实实地按照他所知道的律法要求来回应耶稣:「你要尽心、尽情、尽力、尽意爱上主,你的天主;并且爱近人如爱自己。」耶稣称讚他的答覆是正确的,就鼓励他说:「你答得对。你这样做,就必得永生。」 接着法学士更进一步询问耶稣说:「谁是我的近人呢?」为什麽一个专门教导并诠释法律的专家会提出犹太法学士早已有定论的问题呢?从一个犹太法学士的观点来说,外邦人是绝对不可能被称为「近人」的。他是犹太人,一个犹太人的近人理所当然应该是属于天主盟约下的天主子民,所以所谓的「近人」是不会超出这个范围的。因此之故,法学士之所以提问的目的,无非是要显明自己的定论有理。然而他究竟要在甚麽人身上显明自己有理呢?与其说他要在耶稣身上显明自己有理,其实更好说是要在自己的良心上显示有理。事实上,当他提出这个问题时,就已经显示出这个问题的答桉在他良心上的矛盾拉扯!他是一位犹太法学士,因此具有犹太人有关近人的定论,但良心上却又存在着一个疑问,就是弃绝外邦人,只因对方是外邦人,这是正当理由吗?这真是天主的教导吗?面对这问题,他实在无法逃避良心的挣扎,因此他想把这个难题加在耶稣身上。耶稣洞察到他良心问题之所在,于是以这则美丽动人的「慈善的撒玛黎雅人」的比喻,来更进一步阐释这两条通天和通人的大诫命,并回应法学士内心的疑虑。 耶稣的比喻就像是射出的利箭一般,直直射向听比喻的法学士和你我的心窝,而为了让我们避无可避、逃无可逃,耶稣把法学士对问题的问法做了一个逆转,来帮助听者更切身地反省如何「爱近人如爱自己」。因为,如果以法学士的问法:「谁是我的近人呢?」拿来问我们自己,我们回答很容易天马行空:「喔!我的近人是这地球上的芸芸众生,特别是那些有病的、捱饿的、受苦的、贫穷的,一切有需要的,以及与我一起生活的弟兄姊妹们。」然后呢?很遗憾地,常常就没有然后了!因为这样没有特定对象的回答,很容易让我们心安地避开耶稣所射出的锐箭,把「近人」只留在我们的思维中,或嘴巴动动,说说而已。耶稣为了让我们在回答之后,还有无法避开的「然后」的具体行动,他突如其然地反问道:「谁是那个遇到强盗者的近人呢?」 【这里只提供部分文稿内容,全部内容请聆听音频,或是浏览网站,观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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